KY开元集团
海大首页 网上服务大厅
当前位置: 首页 >> 书院服务 >> 学生资助 >> 正文

青云书院关于做好2026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8.24 点击:

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5)要求,现将青云书院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824日,各班级成立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小组,成员人数应为奇数,一般不少于总人数的10%(班委、学生代表),申请人不作为小组成员。建议由班长任组长,如班长申请困难认定,请联系分管辅导员,由其他班委担任组长。评议小组成员需在班级公示,无异议后开展相关工作。

824-26日,申请2026-2027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老生(含本硕博)于8262400前按要求(详见附件1及附件4)在系统提交申请材料(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考虑到目前还没有开学,请申请的同学把在系统里提交的材料打包一份电子版发给班级认定小组,以便于线上审核。

827日,班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小组按要求(详见附件1)完成材料审核,得出结果并报分管辅导员。

828-29日,分管辅导员按要求在系统完成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及时退回或不通过。

830日,负责资助老师完成系统审核并将结果提交书院学生评优奖励资助工作小组。

831日,通过书院学生评优奖励资助工作小组认定后,上报学校。